崇左市财政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10.07.2015  11:43

  崇左市财政部门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新常态下“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筹集资金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确保建成人民群众的放心工程、安居工程。今年1-6月,全市共投入资金9843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建设,累计新开工共2631套。全市涉及国开行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9个,授信金额达72.28亿元,合同金额达49.60亿元。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落实保障性住房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领导联系机制,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及时解决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项目用地的落实,报监报建手续的办理,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对停工、滞工项目,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紧复工施工。对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完善各项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倒排工期,加强协调,确保完成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6月底完成新开工任务的50%;9月底完成新开工任务的100% ;12月底完成新增任务的100%”的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计划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完善城市棚户区改造奖惩制度。各县(市、区)建立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站式审批”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统一审批、一站式办理,及时完善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报监报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加大国开行贷款资金提取和使用的力度,推进项目建设。 按照自治区领导提出的“6月提取资金额度的60%,9月提取至80%,12月提取至90%”的要求,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政策和“以购代建”模式,制定货币安置方案,购买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房源,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四是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充实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解决“任务加大、人员减少、经费减少、管理失位”等现象。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管理,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质量安全。 

     

信息报送:崇左市财政局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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