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移送自治区纪委的案件线索件件有着落

06.09.2016  20:01

2015年8月至10月,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5年全区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自治区审计厅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群策群力,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3年至2014年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通过审计,全面了解和掌握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评价检查财政扶贫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示财政扶贫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绩效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弄虚作假和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完善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国家扶贫攻坚政策,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和纪委的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向自治区纪委移送审计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的案件线索53件。自治区纪委收到移送的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并立案审查。根据近期的反馈情况,已有51件有了查处结果,移送事项得以及时有效地处理,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审计反腐“利剑”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