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 湖北省地税局两名领导被免职

29.07.2015  12:56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援引湖北省纪委消息,最近,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了一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案件。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国勇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免职。2015年4-5月,湖北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查组抽查发现全省地税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十分突出,超标率超过60%。2014年11-12月,省委巡视组在对省地税局的专项巡视中发现全省地税系统还存在违规修建办公楼、违规配备公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公车配备等情况下,省地税局党组没有严肃认真对待,没有采取坚决措施进行彻底整改,没有举一反三,致使有关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许建国对此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省地税局纪检组作为监督执纪机构,协助省地税局党组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监督不力,没有动真格,对全省地税系统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力,执纪不严,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许国勇作为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应承担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6月26日,许建国被免去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许国勇被免去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