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购买“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类”服务招标公告

12.01.2016  18:27

  一、购买服务事项 

  1.  年度各项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活动总体计划编制; 

  2.  各项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活动具体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3.  经贸活动的项目沟通对接、信息收集汇总和跟踪洽谈等服务; 

  4.  相关会议的会场布置等其他会前准备工作、人员接送、会中调度、会后材料整理和总结归档等辅助性工作及服务; 

  5.  展览活动的组展策划设计、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6.  其他“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类”服务的相关劳务。 

  二、服务购买委托方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三、投标单位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提供会议、经贸活动、展览服务的广告公司、会展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会议接待中心等企业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四、对中标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要求 

  服务总体目标要求:遵约守纪,高效优质。 

  (一)保证服务工作人员的数量与工作能力,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一是服务单位有义务根据管委会经投局一年内开展的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活动做好所需服务量进行评估,在实现服务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工作人员以完成基本服务工作。二是确保各项服务的质量。服务单位针对管委会相关服务工作所提供的服务工作人员,需具有与服务工作要求相称的工作能力和素质,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2.  专业要求:会展管理、商务策划管理、文秘、广告学和其他管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3.  其他要求: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会务、展览流程;具备优秀的策划、文案写作能力和优良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组织大型会议、经贸活动、展会工作经验,有合格的汽车驾照,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服务单位需及时发现和总结在管委会服务工作的不足,查漏补缺,加强其服务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保证全程服务质量。 

  (三)为相关活动提供服务的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五象新区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四)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的工作过程中应保守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单位利益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请各意向投标人于2016年1月19日前联系管委会经投局并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申请书。联系人:刘曙华,联系电话:0771-  4952310。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