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发布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9.08.2016 23:35
本文来源: 法制办
8月26日,贵港市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贵港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自2016年9月25日起施行。《规定》是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第1号政府令。
《规定》对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修改、废止和解释进行了细化,并为市人民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明确了参照。同时确立以下几点内容:一、立法立项论证,从源头上把关,使立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的同时,立足市情,回应社会关切事项;二是审查送审稿集中整合立法资源,科学民主立法,拓宽人民参与立法途径;三是立法后评估,采取立法回头看的形式,对公布实施满一年的规章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论证、调查、评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修改或者废止,防止立法资源浪费,影响法律的严肃性。
《规定》的发布规范了规章制定程序,提高了规章制定效率,是贵港市完成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重要部分。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9.08.2016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