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历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通过30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由过去不知法、不懂法转变成了学法、懂法、守法,有了一定的法制观念,并开始向个人法律素质提高转变。30年来贵港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我们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确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极不相适应。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目前贵港市的普法工作机构都是放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宣传教育科、股,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上级直接领导是依法治市(县、区)领导小组,一直延伸到乡镇,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而且工作人员人数极少,市级普法机构工作人员3人(有1人选派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县级1-2人,乡镇一级一般只有一个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是一个身兼多项工作的司法所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的工作,当前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极为不相适应,难以扎实推进工作。
二、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法制宣传教育从“一五”普法走到“七五”普法,历时了三十年,不少人已感到就那么回事。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软”任务,费时费力又没有经济效益,不如抓经济工作那么实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变成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村(居)委会法制宣传负责人,除了参加上级组织的普法培训外,对组织村民参加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比较少,一年到头也组织不了几次,甚至个别农村领导干部害怕一旦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开展带来不少的麻烦。同时农民中也出现了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村里要开什么会,首先要求补偿误工费等,普法教育就更难落实,有的地方按要求要发到村民手中的法制宣传资料,却成了仓库里的“睡客”。
三、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投入普遍偏少。2016年贵港市全市财政预算下达的普法经费为59万元,其中市本级25万元,港北区8万元,港南区4万元,覃塘区4万元,桂平市8万元,平南县10万元,全市人均普法经费仅为0.11元/人。
四、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单一,不能满足需要。出板报、发材料、挂横幅、贴标语、送法下乡、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形式,是当前最常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这些活动虽然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缺乏时代气息感、活动时间短、次数少,受教育的人数仅占极少数。每年我们都要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一次普法考试,但由于普法考试实行开卷考试,多为各单位组织各自人员考试,有的单位将试题事先作出答案发到参考人员手里,参考人员照抄,普法考试变成走过场。近两年,实行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但关注人数也有限,加上工作人员有限,后续的系统维护、内容更新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