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介绍朋友购买赃车 获利20元却换来10个月管制

20.05.2015  13:2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黄艳芳 孙炜磊)明知车辆是他人偷盗所得,阿玲仍介绍给想买电动车的友女小黄,并从中获得20元好处费。这对姐妹花早上刚买赃车,下午就被警察逮住了。昨日上午,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小黄和阿玲均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获20元好处费的阿玲被判管制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去年11月5日,小黄在银海大道一电动车专卖店看车时,接到了友女阿玲的电话。阿玲得知小黄要购买电动车后,就劝小黄要买就买赃车,不仅成色新还便宜。随后,阿玲告诉小黄,她认识一个专偷电动车的窃贼“阿九”,待“阿九”偷到车后就通知小黄去看车。听阿玲这么一说,小黄起了贪便宜的念头,两人一拍即合。11日早上7时,“阿九”告知阿玲其偷得了一辆电动车,可以联系朋友购买。双方约定地点后,阿玲立即带着小黄来到玉洞大道旁那黄村菜市和“阿九”碰头。

  经试车及一番讨价还价,小黄以2000元的价钱从“阿九”处购得一辆宝蓝色电动车。小黄随即把车的电门锁换掉,将车开到大沙田吉象路找朋友。阿玲也从“阿九”处得到了20元好处费。本以为万事大吉了,当日下午1时许,电动车车主带着警察找上了门。

  原来,10日傍晚7时30分,车主小张开着电动车到五象大道一超市购物时,将车停在路边一无人看管的停车场。20分钟后,小张的手机收到电动车GPS移送报警装置发来的消息,小张出去查看发现电动车已不见踪影,他随即报了警。次日下午1时许,小张通过手机网页信息发现被盗车辆定位信号出现在大沙田附近。小张立即找民警一起去抓捕偷车嫌疑人,最终在吉象路一家美发店前找到刚买了赃车、换了电门锁的小黄。在小黄的协助下,阿玲于同日归案。

  经相关机构鉴定,小张被盗的电动车于鉴定基准日的参考价格为29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玲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介绍他人购买;被告人小黄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仍予以收购,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阿玲、小黄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法院最终判处阿玲管制10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小黄管制8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法官提醒

  眼下二手电动车为许多市民所青睐,购买的人越来越多,但君子爱车,取之有道。购买二手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在正规场合,按照相关规定办好过户、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