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部署“十三五”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
2016年2月29日,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全区国资系统政策法规和指导监督工作会议,对监管企业“十三五”法治建设、打造法治国企进行了动员部署。
一是在筑牢法治理念上下功夫。坚持把企业领导人员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的关键,大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红线意识”切实把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始终做到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有效避免和化解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引发的其他风险。
二是在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上下功夫。着眼于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找准法治与管理融合的切入点,坚持依法合规决策、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规范管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投资融资、改制重组、产权流转、招标投标等重点业务的节点管控和流程约束,确保依法合规,推动企业管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切实防范因违规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三是在提升法律管理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法律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推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向业务前端和子企业延伸,实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提升整体水平。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建立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合同履行、合规要求落实以及案件处理等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内部监督合力的形成。
四是在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把法治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企业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依法治企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结合制定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统筹研究部署今后五年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将打造“法治国企”纳入中长期规划,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