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县检察院严打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广西检察网9月28日讯(通讯员 颜丽)“资源县森林覆盖率今年达到87.8%,检察官功不可没!”谈到资源县“青山绿水空气鲜”的生态环境,群众对资源县检察院无不称赞有加。
资源县是资江发源地,也是湖南省重点饮用水源区之一。拥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两块牌子。十几年前,资源县委、县政府确定了“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发展战略目标,十分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然而,由于利益驱动,一些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屡禁不止,特别是一些企业借重点项目之名毁林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引进了群众的愤慨。
为了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资源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对破坏生态环境较大的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盗采珍稀树种、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采取提前介入方式,加大打击力度。去年以来,该院通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梳理近年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案件,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并多次组织召开通报会,将活动情况向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通报。在对林业局、森林公安等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专项监督的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建立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快侦、快捕、快诉、快审的“绿色通道”,提高对破坏环境行为的震慑力。
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经常伴随渎职犯罪等特点,该院对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采矿、非法流转山林等行为进行摸排,奉劝公职人员远离犯罪。对大规模的山林山地流转要求林业部门向预防局、反渎局及时通报。同时配合全县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于因非法采矿造成的大规模生态植被破坏,及时恢复生态,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责任单位落实。仅去年1年,资源县检察院通过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1件1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1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1件11人。其中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5件5人。非法采矿1件1人,滥划林木5件5人,使一度比较猖獗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得到了遏制。
(作者单位:资源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