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泥头车违规 车身带泥或沿途撒漏将遭严惩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黎兆齐 通讯员 吴希玉)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车身车体轮胎带泥或沿途遗撒或污染路面的,暂停该违法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证1个月,暂停该车辆驾驶员在南宁市从事运输建筑垃圾1个月。这是记者昨日从南宁市道路消纳场扬尘防治工作组工作例会上获悉的消息。
当天下午,市城市管理局召集南宁市道路消纳场扬尘防治工作组成员召开了首次工作例会,对近期道路和消纳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分析,并制定出了《关于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规实行严管重严惩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从4月1日起,对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除由相关部门实施处罚外,市城市管理局还将按照下列措施予以处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因未按规定实行密闭运输、车身车体轮胎带泥或沿途遗撒或污染路面的,暂停该违法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证1个月,暂停该车辆驾驶员在南宁市从事运输建筑垃圾1个月;运输公司所属车辆1个月内出现前述情况达到5次的,暂停该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证1个月。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非法弃土行为的,暂停该违法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证3个月,该违法车辆驾驶员暂停在南宁市从事运输建筑垃圾3个月,运输公司所属车辆1个月内有非法弃土行为达到5次的,暂停该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证3个月。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以下情形的,暂停该违法车辆建筑垃圾运输证6个月,暂停该车辆驾驶员在南宁市从事运输建筑垃圾6个月;运输公司所属车辆1个月内由以下情形2次的,暂停该公司建筑垃圾运输证6个月。这些情形分别是:
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沿途遗撒、泄漏建筑垃圾超过200平方米的;
不顾城管执法人员拦停检查冲卡逃逸,影响恶劣的;
城管执法锁车后撬锁逃逸,影响恶劣的;
●建筑垃圾运输从业人员暴力抗法,造成执法人员伤亡的,取消该违法车辆、该违法车辆驾驶员及所属运输公司在南宁市从事运输建筑垃圾资格。
南宁市城管局对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实施暂停作业或市场退出的进行通报。运输车辆、运输单位责令暂停运输期间仍在作业的,暂停时间顺延,并不得参加本市建筑垃圾运输的投标,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委托其运输。
编辑:陈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