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国税部门、地税部门联合曝光20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16.04.2015  20:56

  为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震慑涉税违法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同时宣传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税法和维护税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将2014年全区国、地税系统查结的20个涉税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这20个涉税违法典型案件是:

  2014年广西国税10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一、来宾市展宏电脑制衣有限公司等4家制衣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来宾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来宾市展宏电脑制衣有限公司、来宾市嘉荣电脑针织有限公司、来宾市汛兴电脑针织有限公司、来宾市广利电脑制衣有限公司等4家制衣公司在2011年5月至2012年6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06份,金额1012.66万元,税额172.15万元;2、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2378份,金额2.21亿元,税额3753.3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4家制衣公司控制人周某等5名涉案人员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依法判处3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800万元(人民币);雷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追缴李某非法所得7.3476万元,没收上缴国库;雷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人民币);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二、防城港鲁桂纺织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检查,发现其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以姜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成立防城港鲁桂纺织有限公司,在没有发生真实的货物出口业务的情况下,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768.99万元,已收到退税款662.3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认定姜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李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张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免予刑事处罚;王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免予刑事处罚;张某退出的赃款49.46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三、广西百色金世纪房地产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百色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虚列成本费用等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977.7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77.7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88.87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广西灌阳宝丰工贸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灌阳县国家税务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将向成品油销售公司购买的油卡与货运司机抵偿运费款,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94.9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94.98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97.4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百色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百色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3年9月2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45.1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45.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54.24万元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广西钟山县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贺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至2011年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少计预计毛利额、不按规定结转销售收入、多列成本等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44.80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44.8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2.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柳州市联兴建材厂涉税违法案

  经柳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58.0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8.0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58.0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广西祥和商贸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南宁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和列支成本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12.4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2.4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12.47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灌阳县新茂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灌阳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不计或少计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55.9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5.9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27.96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北海普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北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虚假申报等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38.1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38.14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19.57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广西地税10起涉税违法典型案件

  一、广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575.39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7.5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3582.98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91.49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西金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钦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62.66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97.3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59.98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17.3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柳州市广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柳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31.85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80.3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69.0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6.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桂林真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临桂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6.87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44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6.8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8.4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梧州市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梧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11.72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11.7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69.3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广西方胜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玉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虚构业务、多列支出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70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4.85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6.5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8.2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东兴市市政工程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东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29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7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0.77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38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广西孚赛特科技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采取不整份填开、大头小尾违法开具发票从而隐匿收入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9.35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0.6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0.02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0.02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河池市五金交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费用的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0.8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0.8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95.59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平果县鑫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税违法案

  经原平果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具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偷税行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2.66万元;2、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120.6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22.1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73.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