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4路空调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19.05.2017  16:59
 

南发改商价〔2017〕2号

  南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4路空调公共汽车营运票价的请示》(南公交报〔2017〕79号)收悉。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你公司将空调车投放到4路公共汽车线路置换原有的普通车,实行纯空调车运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3〕39号)精神,现将南宁市4路空调公共汽车票价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4路公共汽车线路,由大学新村大道路口站至朝阳广场站,线路全长14.2公里,沿途共设置23对往返停靠站点和1个单边停靠站点。空调公共汽车票价为2元/人·次,全程实行一票制。   二、请你公司做好明码标价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