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管理规程明年施行 车辆被盗可退回车船税

04.12.2015  10:0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丽颜)日前,新政《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昨日,记者从广西税务部门了解到,因质量原因,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A

  新政:纯电动车已征车船税需退回

  今年5月,财政部、工信部、国税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其中,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而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规程》进一步明确要求,税务部门和保险机构等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税政策。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

  对此,广西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目前是从税收角度进一步推动和鼓励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B

  减负:车辆被退、被盗可申请退税

  近年来,买回来的车辆被召回的事件时有发生。据《规程》规定,如果消费者购买的车已缴纳车船税,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此外,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规程》还规定,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据悉,广西车船税收费的标准是按汽车排气量分为7个档次来征收。其中,1.0升(含)以下年税额为60元/辆;1.0升以上至1.6升(含)  360元/辆;1.6升以上至2.0升(含)420元/辆;2.0升以上至2.5升(含)  780元/辆;2.5升以上至3.0升(含)  1800元/辆;3.0升以上至4.0升(含)  3000元/辆;4.0升以上4500元/辆。

  C

  便利:市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方式

  市民可自主选择车船税缴费方式,让保险公司代缴或自行申报。

  《规程》规定,纳税人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不再代收车船税,但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

  对出具税务机关减免税证明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不代收车船税,保险机构应当将减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

  如果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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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南宁人享受车购税

  减税优惠达2789万元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黄颖  通讯员  肖颖)小排量汽车越来越受到南宁市民的热捧。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了解到,截至11月30日,该分局11月办理纳税申报小排量车辆6859辆,占纳税申报车辆总量的62%,市民享受减税优惠达2789万元。

  来自南宁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该分局11月共办理纳税申报车辆10948辆,比去年同期增加1434辆,增长15.07%,环比10月份增加336辆。这是实施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税率征收车购税以来的第2个月,当月办理纳税申报车辆的受理量仅次于今年1月份。其中小排量车辆6859辆,占纳税申报车辆总量的62%,南宁市民享受减税优惠达2789万元,累计减征税额已达5180万元。

  除了热捧、抢购小排量车,南宁市民购买高档、豪华轿车的势头依然不减。办理纳税申报的100多万元的路虎、奔驰、宾利、宝马等品牌的轿车有35辆;还有80万元左右的丰田、奥迪、福特、保时捷等高档车也有106辆。最吸引人眼球的是,1辆1000多万元的超豪华劳斯莱斯轿车首次落户首府,这是自车购税开征以来南宁市办理纳税申报金额最大的轿车,缴纳车购税近百万元。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分局累计办理纳税申报车辆111335台,已越过11万辆大关,征收车购税156124万元。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