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过半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06.08.2015  10:44
    广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强力推进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截至目前,全区92个市县(市、区)中,已有55个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占全部市县的59.8%;率先开展登记的南宁市已核发不动产权证书7540本。
    自2014年初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目前,该厅已成立自治区本级不动产登记局,全区92个市县(市、区)中,已有55个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承担,占全部市县的59.8%;其中14个设区市全部完成了职责整合工作。
    下一步,厅本级将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就房产、林业、海洋等部门原有不动产登记资料整理移交进行调研,加强对各市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职责整合,并在具备条件的市县设立统一的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