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女子撞人后驾车逃逸 南宁三成司机患有近视

22.11.2014  12:39

明明是近视眼,晚上开车还不戴眼镜 明明知道撞倒了人,竟还敢驾车逃逸

近日,南宁一女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院批捕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卢荻  实习生  梁文杏  通讯员  黄丹)  南宁女子卢某与好友夜半K歌,因为其中一个开宝马车的朋友喝了酒,患有近视的卢某明知自己没戴眼镜,但经不住他人怂恿,遂顶替朋友坐上了驾驶座。结果,当车辆行驶至葫芦鼎大桥上时,因视物不清,加上未按操作规程安全驾驶,将一名路面维修工人撞至重伤。事故发生后,卢某驾车逃逸。11月20日,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9月11日凌晨,卢某与好友到位于青竹立交桥下的某歌厅K歌,唱完歌出来,好友刘某一个开宝马X5的朋友酒喝得太多,无法开车回家,刘某提出请卢某帮忙开车。患有近视(近视度数200度左右)的卢某明知自己没有佩戴近视眼镜,但架不住刘某相劝,便一口应承驾车送刘某及其朋友回家。

        由于卢某没戴眼镜视线模糊,一不小心竟然走错了路。当车行驶到葫芦鼎大桥上时,她才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于是临时决定到亭江立交桥底掉头。不一会儿,当卢某开车行驶至葫芦鼎大桥西侧引桥时,因为视物不清,不慎将正在进行路面维修施工作业的南宁市某公司员工罗某撞倒,造成宝马车损坏及罗某身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卢某很快驾车逃离了现场。

        南宁交警部门经过缜密调查认定,卢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11月4日,卢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于20日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没戴眼镜就开车,而且还是夜晚,我太大意了!”事后,卢某懊恼不已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