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25.08.2016  03:32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厅行政复议工作,近日,广西财政厅在《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基础上,出台了《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则》、《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建议制度规定》、《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案件案卷管理规定》等3个规定,进一步完善本厅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规则》重点对行政复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程序作出规定,以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建议制度规定》对本厅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的制发、落实等工作提出要求,对处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回复或者拒不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要求的,加强责任追究。《自治区财政厅行政复议案件案卷管理规定》主要对行政复议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和利用等作出规范。 

  通过建立一系列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有利于公平公正高效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行政复议当事人合法权益。 

 

信息报送:法制处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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