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对遗嘱存疑与子女争遗产 笔迹鉴定化解纠纷

28.09.2015  12:15

  案发地:马山县

  遗嘱真假

  继母与子女争遗产 笔迹鉴定化解纠纷

  (九旬老父亲再婚,4个月后却病故了。4名子女拿出一份早就订立的遗嘱分遗产,继母不承认遗嘱的真实性,要求也分割老父亲生前的房产。双方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份笔迹鉴定解决了老父亲的遗产问题。)

  5年前,张阿姨和黄伯登记结婚。两人都是二婚,本打算能再次组成幸福的家庭。可惜好景不长,4个月后,黄伯就病故了,留下共同居住的一套房产,黄伯占有这套房产60%份额。

  黄伯和前妻生有4名子女。黄伯去世后,张阿姨提出,这是她和老伴结婚后就一起居住的地方,自己作为妻子应该也分得一部分。但是4名子女却拿出了一份遗嘱。原来,早在2007年,老父亲生前已经订立有遗嘱。这份遗嘱中明确要将房产分给自己的子女。

  4名子女认为,应该优先按照父亲的遗嘱来处理遗产。但张阿姨一直坚持说,结婚以后她和老伴朝夕相处,从未见过他们所说的遗嘱,她对遗嘱的真实性有怀疑。今年6月,张阿姨将4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总价值的12%份额即7.2万元。

  马山县法院在接到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一直就遗嘱的真假争吵不休。最后,张阿姨提出要对这份遗嘱申请笔迹鉴定。马山县法院司法鉴定管理中心受理后,与当事人协商选定了司法鉴定中心,并将遗嘱送交鉴定。最终鉴定结果为,遗嘱上的签字确实是黄伯亲笔。

  法院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时,4名子女体谅张阿姨曾亲力亲为照顾生病的老父亲,愿意和张阿姨协商解决遗产问题。最后,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4名子女愿意支付1.5万元给张阿姨,而张阿姨也表示愿意放弃自己没有份额的遗产。

  法眼观察:

  黄伯的突然离开,是张阿姨和4名子女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对于仅仅跟父亲做了4个月夫妻的张阿姨站出来要求分房产,几名子女从情感上也不能接受。俗语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于一些家庭纠纷案件来说,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能够组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对于当事双方都是好事。在依法确定了遗嘱的真实性后,法官还是耐心地组织了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幸好双方都通情达理,家务事圆满解决,又不伤及双方的感情。

      (法眼三人组记者  梁静  梁侦  蒋爱云 通讯员    赵福金    零汉来 陆    莎    林    琳 徐梦丽    韦苗苗 容何英    马    棣)

  (本文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