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法院:阳光审理巧断邻里纠纷

09.11.2015  10:12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释法。(韦玮    摄)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通讯员韦玮)近日,邕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相邻权民事纠纷案件,并邀请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到场进行阳光评议,对阳光司法进行监督。法院还邀请小区居民代表及物业公司旁听庭审,以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据悉,该案原被告属邻居,共用楼内过道,原告及家人出入须经过被告家门口。被告于今年7月初,擅自将原本向内开的入户门改为向外开,开门时挡住通道,致使过道仅剩余20cm左右通行。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改门,一是阻碍了原告家人的正常通行;二是当入户门朝外打开时,被告看不见通道行人状况,可能会造成碰伤行人等意外发生;三是发生消防事故时,阻碍了逃生通道,造成极大安全隐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庭上,原被告均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被告亦承诺一周内进行整改。

  旁听各代表和小区居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旁听和法制教育,不仅强化了居民们的法律意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也学会了遇事找法,理性、依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