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检察院深入乡村举办森林法律知识讲座

09.12.2014  16:05

  

  广西检察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方铭  马园舒)“原来,砍伐林木要先办证呀!”那坡县德隆乡林户老黄听了检察官的讲解,恍然大悟。

  近日,那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福欣到德隆乡政府,给该乡部分乡村干部、林户和曾违反森林法受过处罚的人员近80人讲授森林法知识。这也启动了该院“森林法律宣传”活动。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让我们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水绿地! ”讲座中,李福欣首先阐明了保护森林的意义。随后,重点讲解了无证砍伐自种林木、申请未批准就提前砍伐和超过许可证批准数量多砍伐等林户常犯的滥伐林木情形,指出这些情形只要数量达到立案标准就构成犯罪。李福欣还提醒林户坚持先办证后砍伐,严格按证砍伐。曾因滥伐林木罪被判缓刑的农某说:“如果去年我知道无证砍伐自种林木也违法就不会犯错了。”听完讲座,林户们受益匪浅,学到不少的森林法律知识。

  据介绍,为帮助林户提高法律意识,预防滥伐现象的再度发生,那坡县检察院成立了以副检察长李福欣为组长、侦查监督科干警为成员的森林法律宣传小组,深入乡村屯以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法宣传活动。该院先从林区面积大、滥伐现象严重的德隆乡开始,计划12月底前完成对全县其余城厢镇等8个乡镇的森林法律宣传工作。

  (作者单位:那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