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谋划 早部署 加快推进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

02.07.2016  02:34
 

  南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设计管理工作,把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于5月初召开了全市统计工作规范化业务培训会议,并要求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在5月、6月份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建设自查工作。

  5月9日-6月20日,全市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逐一按照《广西县级统计局工作规范考核内容分解表》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对本单位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统计调查、统计服务、统计信息化建设、法制建设、统计管理等6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查,并同时,组织辖区内的乡镇(街道)按照《广西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的考核办法进行自查、检查。截止6月20日止,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统计局,127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自查工作,并由县级统计局负责收集本单位及辖区乡镇(街道)的自查材料统一上报到市局法规科。

  通过开展县(区)、开发区统计局,乡镇(街道)的全面自查,梳理出规范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找准了基层统计建设的重点方向,为下一步集中力量夯实统计规范化建设打下基础。7月—8月,我局将组织统计工作规范考核小组,全面检查县级统计局及抽查部分乡镇(街道)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