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开展涉煤央企煤矿安全检查

09.11.2015  15:2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涉煤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中央企业总部及所属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的范围为: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中国华能、国家电投、国家电网、国投、中国国电、华润集团、中国华电、中国大唐、保利集团、宝钢、中铝公司、中国煤炭科工、中国中铁、中国石化等16家涉煤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下称央企集团总部),以及其所属分布在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等12个省(区)的部分煤矿。
    通知明确,此次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涉煤央企集团总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涉煤央企集团总部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负责人、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涉煤央企集团总部煤矿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年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控制超能力生产情况;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和落实整改集团公司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情况。
    通知称,此次以检查涉煤央企集团总部为主,以现场抽查煤矿加以验证的方式进行。时间从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被检查煤矿所在地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