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实现“两个同步一个统一”

30.04.2016  11:20

  2016年2月20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南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批准市本级财政预算后的20日内向各部门批复2016年预算,并督促各部门做好预算公开工作,部门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实现了“两个同步一个统一”。

   一是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 市财政局在批复各部门预算时,同步批复各部门绩效目标,涉及115个部门的522个绩效项目,涉及金额接近43亿元。这一做法有助于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预算执行中,督促预算部门严格执行绩效目标。

   二是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市财政局在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中,明确要求各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要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表。通过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力量对绩效项目进行监督,同时增强预算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用好财政资金、努力实现绩效目标的紧迫感。

   三是部门预算公开实现格式统一。 针对往年部门预算公开格式混乱的情况,市财政局下发预算公开模板,要求各部门按统一规范的格式进行公开。预算公开的内容变得更加全面详细,涵盖部门职责、机构人员、部门收支预算、“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政府采购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