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施行新居配办法 统一建设维护管理保用电(图)
南宁供电局兴宁分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澳华花园小区用电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广西新闻网 通讯员 陆英年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3月10日讯(记者 潘晓明)长期以来,我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一般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和管理,这种前期建设与后期维护相分离的模式造成供配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时常处于“尴尬”境地。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施行,这一问题得到解决,我区建立供电企业负责对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统一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3月10日,家住南宁市澳华花园小区的南宁市民林女士表示,自己所住的小区过去由于电压不足,家里的电灯虽然已经通电但灯光很暗。同样受到困扰的还有该小区的居民韦女士,好几次她打开电脑没多久就遇到小区跳闸停电。小区内因跳闸造成的停电给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014年12月17日,因电缆出现故障,还造成澳华花园25栋居民无电可用。在广西,与澳华花园情况类似的住宅小区并不少见。这些小区采用供配电设施建设单位和维护单位分离的模式,供电设备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给物业或业主,开发建设单位保修期满后没有维护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既无资金又无技术,由于住宅区供配电设施产权属于业主共有,供电企业没有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法定义务。一旦小区出现用电故障,特别是需要更新改造供配电设施时,巨额资金无人承担。据统计,2013年以来,澳华花园共发生故障78起,多次停电给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3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银海大道的瑞和家园小区。该小区是南宁市首批执行新居配政策的商品房小区,自2011年建成以来,小区供电设备从没有发生故障。和市民林女士的情况不同,该小区居民用上了放心电、舒心电,没有后顾之忧。南宁供电局工作人员李建良介绍,供电部门在瑞和家园小区内安装的配电设备充分考虑到小区今后20年的用户用电需求,并设置有专门的配电房,定期有工作人员对配电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转正常。以此让小区居民用上了放心电、舒心电。
据了解,随着今年3月1日《广西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实施,在全区范围内有效解决供配电建设工程质量、设施维护责任、小区用电安全等问题,使群众用电更有保障。从源头上解决了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普遍偏低、维护主体缺位、资金难以落实、小区用电需求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据介绍,供配电设施正常使用年限为15-20年,在房屋70年使用期内,供配电设施至少要进行3次大规模的更新和改造,每年也需要日常维护,更新、改造、维护费用巨大。执行“新居配”政策后,供配电设施70年的后续维护管理责任全部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更新、改造的费用纳入电网投资计划,都由供电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