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醋”伤及男友同事被赔四千多元
17.01.2015 04:35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摘要提示: 中新广西网1月16日电 (梁杏柳 罗彩萍)只因自己的男朋友和他的女同事走在一起,广西武宣县一女子心怀不满冲上去殴打男友的女同事,结果被法院判赔偿经济损失4000余元。 2014年6月22日下午3点,秦某红在逛街...
中新广西网1月16日电 (梁杏柳 罗彩萍)只因自己的男朋友和他的女同事走在一起,广西武宣县一女子心怀不满冲上去殴打男友的女同事,结果被法院判赔偿经济损失4000余元。
2014年6月22日下午3点,秦某红在逛街时看见自己的男朋友与女同事蓝某走在一起,突然想起自己前一晚与男友吵架的场景,于是不分青红皂白立即冲上前去,撕扯蓝某的头发并抓伤蓝某的面部,将蓝某打伤。
事后,蓝某到医院接受治疗,花去医疗费3652元。蓝某就医疗费、误工费等问题多次找到秦某红索要赔偿。秦某红却以蓝某和他人的男朋友逛街有错在先为由,拒绝赔偿蓝某的损失。蓝某无奈之下到武宣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秦某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65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某红不问清楚事情原由,且采取取暴利的方式将他人殴打致伤,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月15日,武宣县法院审结此案,判决秦某红赔偿伤者经济损失4652元。(完)
本文来源: 广西新闻
17.01.2015 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