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印发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印发
确定580个优先控制单元,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作为第五期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规划》立足我国水污染防治长期历史进程,以细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为基本定位,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系统思维,以控制单元为基础明确流域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的差异化要求,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
《规划》落实“水十条”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兼顾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将“水十条”水质目标分解到各流域,明确了各流域污染防治重点方向和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重点,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在全国1784个控制单元的基础上,《规划》筛选了580个优先控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283个水质改善型和297个防止退化型单元,提出了优先控制单元主要防治任务,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
《规划》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等5项重点任务,确定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五大类项目,采用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库相互衔接、动态管理的方式推进实施。《规划》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监督管理、弘扬生态文化等方面做好实施保障。
《规划》的出台对于促进“水十条”实施、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环境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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