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28.12.2015  15:21

  广西检察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韦小焕 覃义相 覃云)为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资金的社会效益,体现党委政府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关心。2015年12月24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此次活动共向6名救助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4万元。 

  为适当的救助因刑事案件导致家庭困难的被害人,有效的缓解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2012年10月起,金城江区检察院根据中央政法委有关文件精神,依法设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自基金设立以来,向社会各届和爱心人士募集了近三万元的救助基金,此外该院还积极主动和当地党委和政府部门沟通汇报,得到了党委和政府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财政部门拨付专款充实救助基金。自“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设立以来,共救助案件当事人或亲属  21人,落实救助资金  20.1万元。 

  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生活困难问题,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制的温暖,既彰显党和政府的关怀,也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和有效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