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丽光华侨农场原场长再受审 因为涉嫌玩忽职守
12.04.2015 13:17
本文来源: 新华网
涉嫌玩忽职守
钦州丽光华侨农场原场长再受审
因被指玩忽职守造成10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钦州市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黄某东被钦南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钦州中院二审裁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4月7日,此案再次在钦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现年48岁的黄某东为钦州市钦南区丽光华侨农场原党委书记、场长,案发前任钦州市钦南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其涉嫌玩忽职守一案,于2009年9月由钦南区检察院侦查终结。一审法院钦南区法院判定其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黄某东被指控在担任丽光华侨农场党委书记兼场长期间,在场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将钦州市子材西大街钦州华侨食品厂职工集资住宅楼7号楼底层临街铺面出售后,没有按规定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交易,也没有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和批复,就于2006年9月25日,将7间临街铺面(价值人民币162.7299万元)以60.7万元的价格卖给曹某军,造成了102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黄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改判。
去年,该案二审在钦州中院审理。黄否认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其个人所为。钦州中院裁定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钦南区法院重审该案。
4月7日的庭审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
(记者蒋文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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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2015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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