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企业充分享受营改增红利

21.06.2016  23:49

  钦州自5月1日起推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至今已有一个多月,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是否享受到政策红利?纳税人办税是否方便?带着纳税人普遍关注的话题,近日,记者跟随钦州市国税人员走访了钦州市万国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中马钦州产业园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等地,了解相关情况。

   “税负真的降下来了”

  钦州市万国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在6月1日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该饭店总经理丁斌深切感受到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明显降低了,他说:“以5月份的销售收入,如果按照原来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我们要交8.51万元的税款。营改增之后,按照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抵扣了饭店使用的水、电、气、食材、调料、酒水等项目的进项税额后,我们少缴了3.5万元,比原来减少了40%以上的税款,我们的税负真的降下来了!”

  广西华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是钦州市最大的建筑企业。2015年,施工产值68.1亿元,缴纳税金3.78亿元(含异地预缴)。其中,在钦州申报营业收入30.25亿元,入库税库1.75亿元。随着6月份首个纳税申报日的到来,企业负责人陈汉夫担忧,营改增后若在发票取得环节稍有疏忽,就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导致税负增加。钦州市国税局了解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后,专门派出营改增建筑行业服务团队到企业进行培训辅导,帮助企业财务人员顺利完成首月申报。企业填写的《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显示:营改增后,企业首月申报缴纳税金比营改增前少缴了27,179.46元,实际负担的税率从3%降到了2.91%,降低了0.09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营改增红利真的来了”

  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税率为11%,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按简易计税方法5%的征收率计税。钦州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罗祖伟对这一过渡政策表示满意,他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收到预收款要按5%的税率预征营业税,而营改增后,企业只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预征率下降了2个百分点,企业可以将这2%的税款暂时投入企业经营使用,这对目前资金紧张的房地产业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我们这个月预缴的税款是27.28万元,比以往减少预缴税款18.17万元,这意味着我们有18.17万元的资金可以周转一段时间,能解决很多问题啊。”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管理科科长伍乃应告诉记者,截至6月13日,钦州有781家营改增企业完成增值税申报,缴纳税款1679.55万元。从目前纳税人的申报情况看,纳税人税负减幅不一,有些纳税人减税不明显,主要原因是未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税款。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进,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打通,纳税人税负降低还大有空间。建议试点纳税人强化税款抵扣意识,在供应商选择上要更加规范、谨慎,以不断扩大减税空间,更多享受营改增改革红利。

   “办税真的很方便”

  中马钦州产业园距离钦州市区近40公里。营改增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要驱车到市区办理,既花费时间又增加办税成本。营改增后,为了方便中马钦州产业园的纳税人办税,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内共建了一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今后,50多户纳税人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国、地税的相关业务,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深受纳税人的欢迎。“办税服务厅接待纳税人的承接能力和办税秩序,是这次营改增改革是否平稳推行的关键所在,直接关乎纳税人办税的满意度。为了让营改增纳税人顺利办税、明白办税、便捷办税,我们人、财、物无条件向办税服务服务厅倾斜,千方百计保障办税服务厅平稳有序运转,真正方便纳税人办事。”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莫祖冰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