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财政切实做好下放部门经费保障工作

15.01.2016  19:12

  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自2015年起,工商、质监和交警三个部门经费由原来自治区管理调整为市县属地管理,钦州市财政采取多种措施,确保3个部门经费保障调整后的正常运转。 

  一、积极沟通,做好下放部门预算编制 

  为及时做好下放部门2015年度预算,钦州市财政局内部相关科室积极开会沟通,并多次和3个部门召开协调会统一意见,印发了《关于工商、质监体制及交警经费管理方式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市交警等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及时做好3个部门预算编制。 

  二、及时拨款,保障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在3个部门预算未确定前,为了保障工作运转,钦州市财政局对于公用经费、工作经费等运转性经费,采取预拨的方式给予解决,经统计,钦州市财政预拨3个部门经费合计2689万元。 

  三、实时跟踪,做好交警非税收缴工作 

  针对目前交警罚没收入收缴系统无法实现就地缴入当地财政的问题,钦州市财政部门主动与交警部门沟通,积极向财政厅汇报,采取了延长过渡期和自治区统一收缴后再划归地方国库的方式,确保交警罚没收入正常及时入库。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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