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检察院冒雨走基层 司法救助暖人心

25.12.2015  12:00

  广西检察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李盛有)12月23日, 阴雨绵绵,北海市铁山港区检察院邝永博副检察长一行冒雨来到铁山港区营盘镇火禄村委山塘村,把3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刑事被害人吴某某的手上,让其倍感温暖。 

  2015年10月,铁山港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吴某某于2012年11月被同村的张某某持刀捅成重伤,致十级残疾,后法院判决张某某向其赔偿经济损失19087.76元。吴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因张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法执行到位。吴某某住院治疗,花销很大,因此欠下了不少债务;同时其生育了两个小孩,都未满6岁;还有年老体弱的父母亲需要赡养;其依靠种田为生,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铁山港区检察院在收到吴某某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吴某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3000元。 

  今年来,铁山港区检察院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共向3名刑事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救助金2.3万元,及时有效的缓解了刑事被害人的家庭困难,为他们送去了检察机关的法治温暖。   

  (作者单位:铁山港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