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区电子屏公开晒“老赖”信息引争议

12.08.2015  19:28

  新华网南宁8月1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向志强、汪军)在闹市区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大头照片,同时还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公诸于众——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日前通过这样的方式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引起当地市民热议。

  青秀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南宁市民族大道万象城广场、民族大道七岔路口、南湖桥头、星湖路五岔路口等闹市区,都有晒“老赖”大头照的LED电子显示屏。在公布的失信“老赖”名单中,不仅有74名自然人,还有119名法人,涉及的案件包括抚养权纠纷、借贷纠纷、股权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及劳动争议纠纷等。其中,欠款最多的达3400余万元。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原因主要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者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隐匿财产状况等。

  记者发现,近年来,为督促“老赖”履行判决义务,全国一些地方的法院均通过各种方式公开曝光“老赖”信息。其中,类似青秀区法院的做法也有先例。去年10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法院对2013年以来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筛选,将执行案号、涉案标的额、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在人流量较大的珠江源广场电子显示屏上全天候滚动播放。

  青秀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在全城闹市区曝光“老赖”照片,不仅可以形成舆论威慑力,敦促他们履行义务,而且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动全民抓“老赖”。据介绍,这份名单会持续更新,法院将一一公布依法纳入应披露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名单,如果其履行了义务,相关个人信息就可以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记者了解到,“老赖”信息的公开发布已经产生成效,一些“上榜老赖”很快开始采取积极措施偿还欠款,并请求撤下个人信息。

  这一做法引发了关于公民隐私权的争议。青秀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对被执行人的曝光符合《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一些受访市民也认为,曝光“老赖”这个事情做得好,就应该把这些人晒出来出出丑。另一些人则认为,公开照片等信息有侵犯个人隐私之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北京鑫诺律师事务所张蕾认为,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不涉及个人隐私。“个人照片、住址等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法院披露后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关于肖像问题,如果不是罪犯,不必全民通缉。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婚姻状况、住址等隐私权不能随便被披露。“如果要进行相关隐私的披露,应该给失信被执行人说明相关理由。”张蕾说。(完)

[责任编辑: 胡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