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分析研究
在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十二五”期间全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农民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一、“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的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十二五”期间,防城港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17831元增加到2015年的28433元,比“十一五”末增加16602元,年均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由2010年的5628元增加到2015年的10429元,比“十一五”末增加4801元,年均增长13.1%。总体上看,尽管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居民收入仍然实现了持续稳定增长良好态势,总量呈直线稳步攀升态势。5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现了突破2万元和1万元关口。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呈“前高后稳”态势。“十二五”期间,受宏观经济走势影响,增速有所波动。2011年至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10.6%、12.6%、10.0%、8.6%、7.2%,前3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15.5%、15.9%、13.5%、11.3%、9.5%,前4年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随着经济步入新常态,城乡居民收入基数增大增速放缓,增幅呈逐年回落的态势。
(三)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相对差距逐步缩小。“十二五”期间,随着防城港市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一系列惠农富农政策的不断落实,农民收入年均增速明显快于城镇。2011年至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分别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4.9、3.4、3.5、2.7和2.3个百分点,年均增长速度比城镇居民快3.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十一五”末的3.17下降到“十二五”末的2.73,呈逐年逐步缩小的态势。农民人均纯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十一五”末的31.6%提高到“十二五”末的36.7%,5年间提高了5.1个百分点。
二、“十二五”期间城乡居民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逐年呈现回落态势明显。“十二五”期间,因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防城港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呈现逐年回落的态势。2011年至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10.6%、12.6%、10.0%、8.6%和7.2%,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回落3.8个百分点。2011年至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分别为15.5%、15.9%、13.5%、11.3%和9.5%,比“十一五”末的2010年回落4.7个百分点。
(二)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步伐放慢,农民务工收入增加难度大。“十二五”期间,经济下行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经营造成了影响,导致城乡居民工资水平难以持续快速增长。随着企业盈利下滑,职工工资增长放缓,加之行政事业单位福利性收入减少,使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收窄。进城农民工因房地产受政策的影响,从事建筑业的务工人员活源减少,使得进城农民工资性收入下降。2011年至2015年,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分别为8.6%、7.4%、10.3%、9.4%、6.4%,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分别为12.4%、14.7%、14.5%、17.3%和12.5%。5年间,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幅呈逐年大幅回落的态势。
三、实现“十三五”城乡居民增收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就业范围,增加收入来源。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失业人员、下岗人员培训机会,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获取工资之外的其它劳动收入。通过发展中小企业、新增公益岗位和鼓励转移就业等,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二)因势利导,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农业收入是农民家庭收入的基本保证,来自农业的收入不仅不能减少,还应持续增加,为此必须加快农业结构化调整,突出特色,种植业要在天然、绿色和现代高效上做文章。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农业”为“农村淘宝”、“一村一品一店”项目提供更多的宣传和销售渠道。
(三)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实现共同小康。一是要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提高精准扶贫效率,缩小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二是要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三是要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登记和扶贫制度。要加大对低收入人群、贫困人口,特别是那些因病致贫、孤寡老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扶持力度,多渠道保障和提高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