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曾“走私致富”:老人妇女村道设卡收费

05.01.2016  11:15
          一座“边城”法院的打击走私路

   广西防城港市人民法院审理两百余件走私犯罪案件观察

   通讯员 吴凰汇 本报记者 谢洋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有大陆海岸线584公里,边境线230多公里,给走私分子不少可乘之机,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一度较为猖獗。近年来,防城港 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出“重拳”打击此类犯罪,各级法院受理走私案件的数量大幅度增长——从2010年的84件、113人,上升到2014年的 243件、278人,分别增长了190%和146%。

 

  “走私活动不但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削减国家税收,危害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会腐化社会风气。”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琴琴说,只有“重拳”打击,堵住“邪门”,才能疏通“正门”。

   老人妇女也在村道设“卡”向走私车收费

  一度,在防城港市,“走私致富”的思想刺激着一批批边民参与到走私行当中。少部分人成了捞大钱的走私老板,一部分人则成了为老板做眼线的“看路仔”,更多的人成了走私货物的搬运工。

  最猖獗时,即使不直接参与走私的老人、妇女,也在村道等处设“卡”,向过往的走私车辆收路费进行“创收”。甚至连未成年人也放弃学业,参与走私。

  据统计,防城港市下辖的东兴市人民法院在2010年至2014年间,判决有罪的117名未成年被告人中,有116人为辍学待业的社会闲散人员。 这当中,有87人曾先后到走私码头打工,其中17人沾染上毒品。他们因为无钱购买毒品而去盗抢,或沦为“以贩养吸”的贩毒分子。

  那些年,因走私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暴力案件,也频繁发生。东兴市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审理5件以上此类案件。

  此外,由于走私泛滥,国家优惠政策迟迟无法下达到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面对新型走私,相关司法解释滞后

  近期,防城港市中院对全市走私犯罪情况进行了调研。

  结果显示,当地“蚂蚁搬家”式的走私方式次数多、数额少、隐蔽性强。各环节的团伙里,有专门物色走私物品的,有负责运输的,也有望风探路和打通过关关节的。他们主要从非设关地和利用边境互市的政策,进行通关走私。

  防城港市中院刑二庭庭长赵日友透露说:“货主或保货人在幕后操控,很少被抓,一般到案人员90%以上为记账、运输、望风等受雇人员,使得法院对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的认定,更加困难。”

  新类型走私犯罪层出不穷,而相关的司法解释相对滞后,也给审判工作带来新难题。

  对此,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对办案中发现的法律、政策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及时总结,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比如,“唐上秋等人特大走私汽车”一案涉及的529辆车中,有4辆车为9.5成新,其余都是二手车。然而走私新车或旧车触犯的是不同罪名,量刑也不同。海关、检察机关对这种9.5成新的车辆是否该认定为新车,存在争议。

  该类型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审判长通过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请示上级法院,再综合该案现有的证据,最终定下结论:9.5成新的汽车也应认定为二手车,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一审宣判后,9名被告人均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

  该案对今后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也提供了标准尺度。

   打击走私需多部门协调联动

  2015年9月28日,防城港市中院对10起走私冻品食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参与组织帮助他人将冻牛肉、冻鸡爪等大量冻品从越南走私入境的2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1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

  “打击走私犯罪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联动。”李琴琴在当天的打击冻品新闻发布会上说。

  防城港市各级法院经常走访海关、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并与防城海关、东兴海关签订了《协调联动机制备忘录》,以加强协调配合。

  “我们还根据个案需要,进行不定期地沟通,努力在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上达成共识。”赵日友说,“比如对于走私冻品的起刑点问题,我院与海关、检察院等部门结合防城港本地实际,确定了统一标准,在缉私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该市法院还通过建立专业化队伍,健全内部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走私犯罪案件缓免刑的适用,严把案件的“质量关”,集中力量审判走私大案要案,加强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打击走私力度。

  2014年7月,防城港市中院还发布了《防城港市走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全面分析了全市走私犯罪案件特点及成因,并建议各级各部门要完善联动机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拓宽就业渠道、引导无业人员自主创业,发展经济、以缩小国内外产品价格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