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交警扣车开去修理厂车主被收百元清障费(图)

02.04.2015  11:23

许女士出示被收100元清障费的票据。记者 邓振福摄

隆安

交警扣车开去修理厂

车主被收百元清障费

●修理厂称,车子被交警开到修理厂后,修理厂又派车拖回停车场停放

●车主认为,交警部门拖移违停车辆,属行政执法行为,不应该收费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隆安讯  (记者邓振福)因将车停在县交警大队门口对面的路边,隆安车主许女士被交警以车子年检超期为由开具罚单,车被交警开走。当她交完罚款去取车时,被收取100元清障费。许女士认为,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和停车场已涉嫌乱收费。

        3月30日下午,在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车主许女士向南国早报记者介绍,3月24日下午,她来到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事,把车停在交警大队门口对面路边。交警韦某开车出来看到后大声喊道:“车子不得停在这里,把车开走。”她立即启动车子,但前后都有车,一时无法开出去。韦某催促:“怎么还不开走?”她就回应称前面的车开走才能挪出来。韦某呵斥:“你靠边停车,我要查你的证件。”后来,她将车开到隆安县二小路段的停车位接受韦某检查。韦某查看她的证件后,认为她的车子未按时年检,也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据此开具罚款200元、扣4分的罚单。随后,韦某拿走她的车钥匙,将车开走。

        3月25日,许女士到银行交完罚款,拿到了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放车凭条,并被告知到隆安县双雄修理厂取车。许女士来到离交警大队大约500米远的双雄修理厂时却没有看到车,被修理厂工作人员告知车子停在高速公路隆安收费站附近的停车场,需交100元清障费和30元保管费。

        许女士提出质疑:车子是被交警韦某开走的,哪来的清障费?停车场工作人员解释称,车子是修理厂派车拖到停车场的,收清障费理所当然。不得已,许女士只好交了100元清障费将车开走。她认为,根据《自治区道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法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的规定,认为此举属于乱收费,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4月1日,隆安县双雄修理厂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女士的车确实是交警开过来的,但修理厂内不够宽,后来他们将车拖到了停车场,这也是清障内容之一,所以收取清障费。由于该修理厂有场地,该县交警查扣的违法车辆都交由该厂拖移和保管。

        记者来到隆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示记者证就许女士反映的情况提出采访要求,交警大队教导员黄平进拒绝接受采访。隆安县公安局纪委称,已收到有关许女士的投诉材料,将按信访程序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