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严惩“老赖”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李静 通讯员蔡婷 植菊芳)近日,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对青秀区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裁定书送达后第二天,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已主动缴纳全部罚款,并接受关停营业的处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是该巡回法庭挂牌成立后合法审查并成功强制执行的第一起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对抗拒履行行政处罚的“老赖”起到很好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案件中,潘某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在万昌溪园小区违规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造成的油烟污染和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引起强烈投诉。青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向潘某进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劝其停止营业,潘某仍我行我素,继续违规经营。
青秀区环境保护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对潘某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但潘某拒不履行处罚决定。青秀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于2015年6月11日向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依照规定于2015年6月18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于6月23日向潘某送达了法律文书。
在强制执行前,法官再次对潘某进行了法制教育。被执行人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已于6月24日主动缴纳全部罚款,并接受关停营业的处罚。
巡回法庭法官表示,巡回法庭将坚决依法严惩“老赖”行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老赖”除要缴纳全部处罚金额外,还要缴纳纳金,并被录入“老赖”诚信黑榜,受到多部门联合失信惩戒。
青秀区城市管理巡回法庭为我区首个巡回法庭,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城管执法非诉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市民或商户对城市管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到“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提起行政诉讼,法官将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保障充分的申辩权利,最后作出司法裁决;城市管理行政机关的申请被准予执行,城管巡回法庭可以强制执行。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