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低价诱惑明知是赃车仍购买 获刑半年还被罚款
24.05.2016 13:04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案发地:横县
(面对低价诱惑,阿涛很动心。他购买了一辆被盗车,骑行的幸福来得快去得也快,4天后他被抓了。)
阿涛是一名90后,去年年末,他打算购入一辆摩托车。在车行里转了又转,却发现自己口袋的钱太少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价格最便宜也要好几千元,这让他顿感无奈。
有人建议阿涛,购买一辆二手车,价格会便宜点,于是阿涛采纳了这一意见。去年11月10日,阿涛与周某(已判刑)相识,此时周某在销售一辆雅马哈牌摩托车,价格只需1500元。这辆车很新,阿涛疑惑为何价格会如此便宜?周某直言:“这是一辆被盗车。”
阿涛没有抵抗住低价诱惑购入该车,他以为自己购车的行为不会被人查出来。未料到4天后,在横县横州镇街上驾驶时,被警察查获。经鉴定,这辆摩托车价值7594元,目前该车已归还车主。
5月17日,横县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指出,阿涛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车辆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阿涛归案后如实供述,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法眼观察
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均可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当产生的收益价值达到3000元时,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刑期达7年。
(记者 梁静 周志英 蒋爱云 通讯员 莫庆铿 甘芳 黄晓洁 王艺龙)
编辑:韦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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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2016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