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

22.01.2016  10:16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本月下旬我区将出现今冬以来最冷天气,局部地区接近历史最低气温。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当前的强降温天气应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唐仁健、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等领导分别对防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进行了部署。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

  

  一、未雨绸缪,对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提早部署。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传统工作,早在2015年9月中旬,自治区民政厅就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全区民政部门在10月中旬以前完成对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缺粮、缺衣被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救助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全区困难群众冬春需救助情况,自治区掌握到县,市掌握到县、乡,县掌握到乡、村、户。自治区民政厅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支持。2015年12月30日、12月31日和2016年1月8日,自治区民政厅分别以视频会、紧急通知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的形式,对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对受灾和其他困难群众生活进行集中排查,摸清困难人群数量和需求,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二、下拨款物,切实解决基层民政部门开展救助工作的困难。入冬以来,自治区民政厅在民政部、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给各地下拨了中央和自治区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85亿万元;提前预拨了2016年优抚对象抚恤金6.9亿元;提前下拨城乡低保补助资金39.7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17亿元,医疗救助资金5.05亿元;提前下拨中央和自治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0.647万元;入冬前下拨了棉被2万床,御寒衣服4万套(件),有力支持了各地的冬春救助工作。

  三、再作部署,切实做好困难群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寒保暖工作。1月21日,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防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重要批示精神,给各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防寒保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各项救灾准备工作。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加快工作进度,简化工作手续,尽量缩短资金的拨付时间,确保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五保金、临时困难救济资金,并结合困难群众生活所需,及时把口粮、过冬衣被等急需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发放困难群众春节生活补助资金,帮助困难群众提高节日生活质量。要主动加强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合作,加强对桥洞等流浪人员散居点的巡查,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不冻着、饿着一人。要了解重点优抚对象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严寒天气下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将抚恤金等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要对各级福利院、军休所、光荣院、敬老院、五保村等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重点是防寒保暖和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机构内老年人、五保对象、孤残儿童、精神病人、军休优抚对象的安全。社区服务热线、社区助餐点等为民服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适当扩大服务面,满足群众需求。此外,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村(居)民的优势,发动社区民间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帮助社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应对严寒天气,动员各方力量,确保他们安全度过严寒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