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离“患艾男童”的无知与恐惧
“通过召开群众会,大家一致要求有关部门对坤坤进行隔离防治,(让他)离开这个村庄,保障全村群众及儿童的健康。”村主任何其在村民小组会上说。这个位于四川西充县的村落准备驱离的对象是名8岁的艾滋男童坤坤。在目睹203位村民签下“联名信”那晚,小男孩飞奔到家,趴在床上一言不发。(12月18日《东方早报》)
坤坤的确是令人同情的可怜孩子,他的“不幸”不仅在于其从娘胎里出来就是一个先天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更在于村里没有同龄孩子搭理他的“孤寂”,在于与其同样生于斯长于斯的200多名父老乡亲竟联名写信要将其驱离出村,甚至包括坤坤的爷爷。面对此等荒唐与纠结之事,人们不禁要问:患“艾”男童遭驱逐谁之过?如何为艾滋病孩子的权利回归和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围观事件表面,人们也许不难解读出来自村民的“愚昧”和“歧视”意味。毕竟科学常识告诉我们,艾滋病传染仅有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的三条途径,如握手、玩耍和进餐等一般性接触并不能传染艾滋病。但在地理位置边远、信息较为闭塞、思维相对保守的山野农村,能否有效消除村民的恐“艾”心理,其效果值得商榷。更何况趋利避害原本就是人类固有的天性。而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是,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常理,站在当地村民的角度换位思考,你会对自己的孩子与患“艾”男童一起玩耍泰然处之吗?
诚然,孩子是无辜的,让其为自己亲生父母的过错买单并不公平。正如该乡乡长所言,坤坤所享受的上学与成长的权利是平等的,没人有权利将其驱逐隔离。理解村民“谈艾色变”的恐“艾”心理,也并非是赞同他们驱离坤坤的做法。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从预防的角度率先在孩子们身上实现“零艾滋”目标,抑或是从救助的层面完善保障患“艾”儿童权利的措施。
对于艾滋病患者,民政部曾下发相关文件,并提出“分散抚养为主,集中养育为辅”的安置原则;在刚刚过去的国际艾滋病日,李克强总理更是深情地表示,“在防艾抗艾征途上,我们需要汇聚起更多闪耀的星星,照亮夜空,让艾滋患者前行的路不再孤单”。患“艾”男童遭驱逐是一面镜子,照出当下防艾抗艾的工作短板,也倒逼我们对确保艾滋孩子充分得到从“艾”到爱正当权利的反思。期待社会在摒弃“歧视性”观念的同时,多些护佑艾滋孩子人生尊严和成长之路的温暖性处方。 (张玉胜)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