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林地出售树木骗取买主定金 合山男子获刑8月

01.12.2015  18:15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合山籍男子罗某博等人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不惜铤而走险虚构交易项目,骗取买主的定金。昨日(11月30日),记者从合山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因构成合同诈骗罪,罗某博一审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在此之前,该案同案犯兰某江、韦某义等人已经被法院判处6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虚构交易骗取定金

  据了解,2012年12月,被告人罗某博与韦某义、兰某江等人以合山市龙南收费站附近一山岭的70亩树林作为虚假交易对象,由罗某博出面冒充这片树林的主人,韦某义等人则负责诱骗受害人梁某等人前往合山市购买林木。同年12月28日,罗某博以忻城县思练镇“兰某康”的虚假身份与受害人梁某签订了一份需预交5万元定金的卖树协议书,从而骗取梁某交付的定金。得手后,罗某博与韦某义等人共同分赃。

  受害人梁某表示,2012年11月至12月,他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绰号叫“罗总”的人,并经“罗总”介绍到现场看树后,分别与自称忻城县思练镇石龙村的“兰某荣”、古银村的“兰某康”等人签订卖树协议,购买上述人员的树木并支付定金。签订协议后不久,当他准备邀“罗总”找“兰某康”办理砍伐证时,却始终联系不上“罗总”和“兰某康”,后来他赶到思练镇古银村找“兰某康”,却被当地村民告知村里根本没有这个人,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2014年4月27日,罗某博在合山市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时,民警还调查到,罗某博曾因盗窃罪被柳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8年7月底刑满释放。据他交代,2012年年底某天,他经兰某江邀约,以“兰某康”的假身份出面冒充树林的主家,与“老三”等其他同伙一道共同诈骗来买树的老板,骗得老板交付的买树款后,他本人分到了3000元现金。

   同案犯系累犯均已获刑

  2014年,同案犯韦某义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罚金;他的同案犯兰某华、兰某江、蒙某斌等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另一同案犯谭某三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1年,并处1万元罚金。

  据蒙某斌交代,2012年11月至12月间,他曾与韦某义等人密谋分工,由韦某义作为中间人介绍外地老板来购买树林,由兰某华负责踩点选择树林,“老三”等人分别冒充树林的主人并利用假身份证与外地老板签订合同,兰某江负责提供车辆,共同骗取外地老板的购树定金。他们一共得手3次,分别骗得款项6万元到16万元不等,他从中分得3.8万元,均用于赌博挥霍。此外,他还证实,韦某义另外与兰某江实施了一次诈骗,还与罗某博实施了一次诈骗(即本案所指控的这起)。

  今年11月27日,合山市人民法院向被告人罗某博送达了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他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他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最终判处其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

【 编辑:陈丽婕  作者:付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