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项目激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
为激发群众参与“生态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青秀区结合城区实际,以项目建设为牵引,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调动群众积极参与,既快速完成了项目建设,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定点项目前设定四道“坎”。青秀区对各村屯申报的项目主要从四个标准来审批,一是村屯保洁费缴费率达到75%以上。二是村屯“一组两会”组织健全,领导骨干带头作用强,村组财务透明、公开。三是群众集资或投劳达到项目总投资的10%以上,申报项目符合改善村庄环境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四是管理规范,村民住宅“门前三包”落实较好,群众积极性高,在“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专项考评中分数达到85分以上。
项目实施后组织三方“查”。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城区、镇、村三级积极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城区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城区乡村办、交通局、住建局、农林水利局、环保局深入村屯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把“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工作标准和要求传达到位和指导到位。二是镇政府不定期进行检查。镇建设站等单位不定期到项目地点进行检查,认真检查工程质量、财务公开等,要求做到项目质量、进度、效率、规范四个“统一”。三是群众督查。各镇乡村办开设“一事一议”项目投诉电话,鼓励村民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自身的利益。
项目验收时做到两个“好”。为确保项目达到良好的效果,该城区组织有关部门主要从两方面对项目进行验收。一是项目完成质量好。城区组织城区、镇政府、村委会三方通过对项目的质量和使用状况、组织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只有全部项目都验收合格后项目才算完成。二是群众评价好。在群众中深入调查,听取意见,收集建议,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才能验收合格。城区对项目验收的结果实行积分管理,引入利益导向机制,项目的验收情况直接影响今后村屯项目的审批。
项目评价实现多个“优”。一是项目进度优。项目的实施由村屯理事会开群众会议讨论通过后再申报,在建设过程中,不需要繁琐的招投标过程,大大节省了项目建设的时间。二是节省程度优。项目的实施由群众投工投劳,所以项目的投入比平时节省30%以上。三是村民民主管理优。所有项目的实施,包括定点、设计、建设材料采购等由村民集体商量决定,项目建设由群众自觉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四是引导效果优。青秀区根据群众改善家园居住环境的迫切愿望,通过项目激励,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和群众主体作用,让群众能在涉及自身利益的项目上“说得上话”,真正实现项目连民心、项目促发展。
青秀区2015年上半年投资的首批46个“一事一议”项目在3个月内全部完成。9月中旬,实施第二批“一事一议”项目共89个,涉及巷道硬化、人畜分离、人饮工程、排水排污、公共设施等,目前已完工29个,其余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中,全部项目将在11月底全面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