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一份"献地协约"引发权属纠纷 村民称存在猫腻

10.01.2015  05:31

博白

●永安镇供销社与城治村大坡麓第八村民小组,曾为一块200多平方米土地的权属对簿公堂

●村民认为供销社取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存在不少猫腻

这个代销店 姓“借”还是姓“送”?

城治村代销店原址已变成商铺。

永安供销社土地证档案复印件上,土地所有权性质有涂改痕迹,“集体”变成了“国有”。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周伟武  文/图

在博白县永安镇,因一块200多平方米的土地权属问题,引发永安供销社与城治村大坡麓第八村民小组(以下简称第八村民小组)的纠纷。博白县人民政府认为,永安供销社拥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土地证,这宗土地为其所有。对此,村民小组表示异议:永安供销社是根据所谓的“献地协约”取得土地证的,但经广西公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这份“献地协约”存在伪造行为。此外,办理土地证的不少资料,也不符合当时的法规,疑点颇多

疑点

一份“献地协约”引发的权属纠纷

受到争议的这块土地,曾作为永安供销社(也曾称作水鸣供销社)的城治村代销店使用。近日,南国早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这里靠近公路,交通便利,代销店已变成6间一层高的崭新商铺。大坡麓村民说,这些商铺是第八村民小组筹钱所建,自2012年9月份,他们与永安供销社的纠纷升级之后,工程就停了下来,目前还未竣工。

村民提及的纠纷,要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物资紧缺,很多地方欢迎当地供销社到村子里设立代销店。城治村也不例外,经过大家商量,决定借地给永安供销社,让对方在现址设立代销店。但第八村民小组(当时称为大坡麓生产队)声明,如果代销店一旦不经营,他们将收回土地。改革开放以后,供销社在各乡村的代销店纷纷回撤,借用的土地也归还了村集体。然而,永安供销社却不愿撤离大坡麓,2009年这个代销店还被进行了拍卖。

一些村民发现供销社无自愿撤回之意,就强行收回土地,租给了村民庞礼。2008年7月25日,永安供销社将庞礼告上法院,并追加城治村大坡麓第八村民小组组长宾业清为被告。开庭时,永安供销社提交了一份“献地协约”,称涉案地块是第八村民小组献给其所得,且在1989年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