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名男子因女友提出分手而伤害对方 被判刑

07.01.2015  11:33

分手平常事 何必走极端

南宁一男子因女友提出分手伤害对方,被判刑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裴永林

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情侣分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一男子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竟用剪刀将女友弄伤,他因此获刑两年六个月

法院判决

男子获刑两年六个月

几年前,阿武(化名)与阿红(化名)经朋友介绍相识,不久发展成恋人关系,渐渐面临谈婚论嫁的问题。不想,阿红把阿武带回家见过父母后,却遭到了父母的极力反对。她父母认为,阿武无稳定的工作,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反对导致了两人恋情出现转折。阿红虽仍背着父母偷偷与阿武交往,但她明白,没有父母的祝福,二人不会有圆满的结果。阿武也慢慢发现了阿红的变化,两人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随着关系的恶化,阿红提出分手,阿武痛苦不已。

去年8月16日下午5时许,阿武以还钱为由,将阿红约到南宁市江南区某宾馆。见面后,阿红才明白阿武并无还钱的打算,只是想挽回恋情。她拒绝了阿武的复合请求。失去理智的阿武做出了惊人之举。他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将阿红的左乳头剪下后扔入江中。经法医鉴定,阿红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同年9月3日,阿武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使用凶器伤害他人,情节严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网友热议

性质恶劣是否判轻了?

网友对法院的判决看法不同。

网友“南在南方以南”认为“法院判得太轻了!”他说:“手段如此残忍,性质如此恶劣,应该重判才是。如果不能得到法律恰如其分的制裁,这种人还会危害社会。”

相反,网友“幽哲”则对判决表示理解,他说:“法医鉴定得出的轻微伤、轻伤、重伤和死亡等级,才能成为量刑的标准。受害人被鉴定为轻伤一级,法院才据以做出如此判决吧。”

网友“末班车”说,除了法律层面的量刑标准,给人精神层面的伤害也应考虑进去,人的性别特征就那么几个地方,把它弄残了,这种伤害是难以衡量的。“末班车”认为判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