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处罚一批国庆出行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车辆

08.10.2015  11:14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连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管理,全力保障长假交通安全顺畅。但国庆长假期间,高速路应急车道被占用的现象并未杜绝,广西也存在类似情况。

  应急车道被堵 交警跑步去现场

  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介绍,国庆长假期间,高速交通压力集中在长假第一天,应急车道被占现象最为明显,中间时段相对较好,10月6日的回城高峰也有所反弹。国庆节当天,泉南高速迎来出行高峰,全天经过泉南高速鹿寨路段的车辆达到42780辆,是平时流量的3~4倍。由于跟车过近、随意变更车道,当天该路段共发生31起交通事故,共有67辆车受损,其中多数为追尾。在民警出警处置过程中,不止一次遇到应急车道被占的情况。

  10月1日上午11时许,该路段1个小时内就发生10余起追尾事故,其中有4起几乎是同时发生的,需要交警赶往处置。“道路堵了近1公里长,前面一堵,后面刹车,就又撞上了。”当时,有上百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导致交警的事故处理车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无奈,交警只好跑步前行,跑了近半小时才来到现场。

  存在违法行为 一律从严惩处

  10月7日,记者从广西各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了解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国庆长假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多种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通行或者停车的,严格依法予以查处。目前,交警部门已对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录入系统,一批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处罚,有关数据仍在进一步统计中。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交管部门将按“五个必须”进行依法和及时处理。即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后,必须在10日内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外地机动车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后,必须在24小时内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后,必须在3日内通过互联网公共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服务电话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查询,并通过邮寄信函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要求当事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接受违法处理,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追查;无论是被现场查获的,还是被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必须依法从严处200元罚款,记6分,其中驾驶营运客车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记12分。(记者 王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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