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改为登记制 当场即可办结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张丽颜 通讯员 刘芳)记者昨日从国税部门了解到,根据新的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广西国税已经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改为登记制。目前,企业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只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即可认定,大大简化了办理流程。
据介绍,从2013年8月起,广西实现“营改增”, 即由原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转变为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营改增”实施方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即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试点后,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使增值税整体税负水平降低。
根据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想要申请一般纳税人,一是要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是会计核算健全。另外,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还要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之前,需要差不多一周时间才能办好,现在当场就能办结了。”南宁市一家企业负责人何源说,之前他打电话咨询,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被告知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5项资料才能进行审批。没想到,前两天他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时,只用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工作人员核对企业的国税证和登记表确认信息一致后,当场就办理了一般纳税人登记,“不用审批了,还真的省心省时!”
原来,根据国家新政策精神,从上个月开始,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原来的申办一般纳税人资格“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这个条件暂停执行了,也取消了实地查验环节。只要符合登记要求的,一般予以当场办结。如果不符合填列要求或者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税务机关则会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或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如果逾期不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