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采取七项措施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率

28.10.2016  04:03

  2016年以来,在财政收入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从七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着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大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前三季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98亿元,同比增长13.7%,增幅分别比1-7月、1-8月回升3.1个、4.7个百分点;完成全年支出预计数(4151亿元)的74.6%,支出进度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财政支出增速有所回升、支出进度有所加快。 

  一是高度重视加快支出进度工作。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加快支出进度工作,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上升到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好财政投资作为稳增长“压舱石”的职责。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先后2次召开全区加快财政支出专题视频工作会,派出多个调研组深入市、县开展支出专题调研,紧盯支出目标任务,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当前财政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着力加快重点项目支出管理。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的通知》(桂财建〔2015〕302号)的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自觉提高服务意识,主动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对接,加大对涉及棚户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义教资金和“双高”基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调研、督查力度,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的合力,及时做好资金预拨或支付工作,特别是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 

  三是切实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按照“1-6月不低于40%、1-9月不低于70%、1-11月不低于82%和全年不低于90%”四个时点和进度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指标较上年增加了2个,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结合自治区党委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工作,继续加强对设区市和县(市)关于财政支出进度的考核,有力提高了全区各级对财政支出均衡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视程度。 

  四是下大力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效用。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分月统计报告制度,及时跟踪分析全区财政存量资金变化情况,指导各地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工作并督促加快已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前三季度,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77.16亿元,其中收回财政74.78亿元,收回后重新安排形成实际支出的进度达87.9%,统筹用于稳增长、惠民生等重点领域。 

  五是建立完善库款管理考核机制。参照财政部考核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相关文件,自今年6月份开始,对各市、县的库款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和排名,不定期对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区通报表扬,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地区通报批评。同时,建立约谈问责机制,根据各市、县库款规模变化和考核情况,对市县财政部门考核排名在后8位的市县予以约谈,并将约谈情况予以通报。对于库款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区适当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拨付进度和频率;对于排名靠后的地区适当缓调资金;对于被约谈的地区暂缓1个月的转移支付资金调度。 

  六是扎实推进全程预算绩效管理。将2016年度所有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审核在预算安排中的重要作用;选择7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试点,切实保障项目完成预定绩效目标;首次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项目第三方评价中介机构,对47个区直部门的69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再评价,组织绩效专家对49个区直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对项目绩效再评价结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等进行应用,应用方式包括结果反馈、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等。 

  七是不断加强支出管理督导检查。健全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和市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的分析,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坚持“黑脸”通报,并及时将通报结果呈送自治区领导和各级政府,并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相应的考核节点进行绩效考核打分,对支出进度慢的部门和地区,及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报送单位:国库处、国库支付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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