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内将增60万个停车位 市物价局答停车收费新政
就市民关注的停车新政问题,南宁市物价局再次进行解答
六年内新增60万个停车位
离南宁市停车收费新标准实施还有不到一周时间,市民仍然对新标准有一些疑问:为何调整路内泊位?调整后车停到哪里去?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昨日,物价部门再次进行了解答。
1问:为何大幅调整路内泊位收费标准?
答: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快车位周转。此次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主要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作用,让车辆合理停放。城市道路的主要功能是通行,其次是在不影响交通的状况下设置泊位,只提供短时停放服务,长时间停放需到专门的停车场停放。
目前,按照现行标准,路内泊位停放1小时为6元钱,价格与商业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价格相差不大,导致一些车辆长时间占用本该临时停放的路内泊位,造成车位周转率低,中心城区道路拥堵。
新标准提高价格差距,可以引导车主根据自身需求和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车辆停放点,进而引导车辆向路外停车场分流,减少路内停车规模,降低停车泊位的设置给常规交通通行带来的影响和压力。
根据统计,目前南宁有31053个路内收费泊位,一类区域1级道路有4743个,一类区域2级道路有1253个,二类区域1级道路有6139个,二类道路2级区域为791个,三类区域有18127个。
按照新标准,全天停放最高需要支付155元,这是按照最高的一类区域1级道路的收费标准计算的,而这类泊位数仅占总泊位数的15%,实际上几乎没有人会全天在路内泊位停放。新标准划定的一类区域,基本上属于南宁市较为繁华的区域,公交线路也最为密集,出行较为便利,完全可以不开车就可直达。
2问:路内泊位不能长时间停放,那车主应该停到哪里去?
答:考虑允许社会车辆使用小区停车场。很多人开车上下班,上班时间车辆驶离小区,晚上才回到小区,而上班的这段时间小区停车场大部分车位都是空置的。对于专用和公共停车场车位不足的区域,南宁市相关部门正在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允许社会车辆进入小区停放,上班时将车停放在上班地点附近小区,下班再驶离,腾出车位供小区业主停放,增加了车位使用率,也解决一部分停车难问题。
按照新标准,车辆进入小区1小时内可以免费停放,如果是临时办事的话,可以选择将车开进附近小区停放。另外,夜间22:30—次日7:00,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是免费的。
3问:调整收费标准后价格部门将如何加强监管?
答:出台《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标准即将实施,接下来南宁市将会召开提醒告诫会,要求停车场经营者、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等在严格执行标准的前提下,提供优质服务。另外,在标准实施后,物价部门还会联合城管、住房、交警、城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乱收费现象,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处罚一个教育一批。
同时,南宁市还将出台《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将停车场经营者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停车收费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对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执行明码标价,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还将建立协同合作的长效监管机制。物价、交警、城管、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停车场的设置、经营和收费等实行全程监管。
4问:汽车越来越多,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
答:到2020年,南宁市停车泊位由40万个增加至100万个。据统计,目前南宁有80万辆车,车位缺口达到40万个,解决停车难问题,最为根本的还是增加停车位。
接下来,南宁市将加快停车场建设,明确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为有益补充的南宁市停车发展方向和框架。预计至2020年全市停车位需求数量将由40万个增加至100万个,其中配建停车场占92%、公共停车场占5%、路边停车占3%。
同时,南宁还将提高工程建设停车场配建标准。普通商品房、商务办公场所和商业中心的车位配建指标(车位/100平方米建设面积)由之前的0.6—1.0分别提高至0.7—1.1、0.8—1.1和0.6—1.1。新、改、扩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大(中)型建筑等项目停车场配建力度保持停车配建指标,也要相应提高。
单靠政府出资建停车场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接下来南宁将制订和落实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用地和建设经营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停车场,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记者 孟娟娟)
月底前清除人行道违法泊位城管部门重点对悦荟广场、交易场、中山路等开展执法
金洲路两边的人行道被停放的非机动车占得满满当当
随着“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人行道车辆静态停放管理工作,规范设置人行道停车泊位,取缔违法泊位。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城管局获悉,从即日起至月底,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开展对人行道违法停车泊位专项整治,清理违法设置、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标线。
走访 停车泊位“侵占”人行道
昨日中午,记者在10+1商业大道看到,不少商家所划的停车泊位已“侵占”到人行道上。在味江南酒店前,几辆小车停放在划线停车泊位上,但划线位置在人行道上,导致停放的小车部分车身占据在人行道上。
除了机动车,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情况如何?在民主路广西展览馆附近的人行道上,记者看到部分的区域都被划为非机动车停放处,仅留下盲道可供通行,而在正面对民主路小学一带的人行道,则完全被划成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有的斑马线“接入”人行道的地方,也被划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人行横道本来是供行人过马路的,可却被车辆霸占了,这让我们过马路非常吃力。”市民蓝先生对此很有意见。
此外,记者在广西展览馆前还看到,一些布满井盖或者电线网箱的区域也被划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区域,甚至一些有休息椅的公共设施也被划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专供展览馆供货的三轮车停放。
部门 人行道上禁设机动车泊位
目前,南宁市有不少酒店或商场前的空地至人行道间划有机动车专用停车泊位,供到店消费的顾客专用停放。对此,人行道上是否可以划停车泊位?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城乡办科员邓育鹏介绍,严格来说,酒店或商场前的空地并非就是人行道,要看其具体的红线圈范围,如新华街某商场前至道路路面有10米长,包括人行道在内这10米均铺设上大理石,根据红线范围界定,外5米属于市政红线范围,内5米属于商场的用地,商场只要征得业主同意,是可以在内5米范围内划设机动车停车泊位;而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设置标准,外5米的市政人行道才是真正的人行道,人行道上禁止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因此,如果该商场在外5米内划设停车泊位的,属于违法停车泊位”。
人行道是按照行人的标准来设置的,如果在其上停放机动车,容易造成人行道及其设施的损坏以及缺失,因此,南宁城管部门可以对机动车乱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行为处于200元的最高处罚。
而对于人行道上划设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只要在经得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可以划设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整治 月底前清除违法泊位标线
从即日起至月底前,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和已通行在建道路的人行道开展专项整治,整治对象包括人行道收费停车泊位、人行道免费停车泊位、违法设置的人行道停车泊位。
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由各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法定泊位设置单位)牵头,城管执法队具体负责,清理违法设置、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标线,重点对悦荟广场(原兴宁区万达广场)、交易场、中山路、华润万象城、水晶城、金湖广场、淡村农贸市场、北湖农贸市场周边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开展执法工作,及时清除违法泊位标线。
12月1日至12月31日,城管部门将继续抓好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数据记录及日常执法监管、巡查工作。(记者 黎兆齐/文 赖有光/图)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