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万以上属高收入?南宁地税为纳税人解惑

27.10.2016  08:11

广西新闻网 南宁10月26日讯(记者 叶焱焱)年收入12万元的个人在年度终了后如何履行自行申报义务?财产赠与需要缴税吗?10月26日下午,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召开了“化风险 促诚信 地税与您携手同行”媒体通气会,解答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

近期网上有消息说: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被称为高收入群体,这类人群是重点调节的人群,要加收个税。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针对这个问题,南宁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科长陆毅强解释道,这一观点是误读,纯属谣言,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12万元只是在税收管理上,对自行申报纳税纳税者的一个划分,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会上南宁地税局的相关科室负责人针对纳税人比较关心的热点都做了解答。

为了帮助更多纳税人化解税收风险,促进诚信纳税,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梳理了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存在税收风险隐患的相关知识,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税收热点,社会公众容易忽视的税收问题等,将与媒体携手,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化风险 促和谐 地税与您携手同行”税收宣传活动,通过税收广播剧、税收动画、税收漫画等形式普及税收知识,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提醒容易被忽视的潜在的税收风险点。

在本次活动中,该局还将采取“三专”措施利用多项平台开展宣传,在广西地税12366语音系统增加专项IVR语音提示,12366话务坐席设置专席,微信平台和南宁市地税局网站设置专栏,同时充分利用“税智星”智能机器人,即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力求实现24小时无间断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的交流互动,进一步增进税企交流,促进征纳和谐。

附:纳税人关心热点问题及南宁税务部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