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将搬迁200万以上的贫困人口
据新华社北京5月10日电 针对一些贫困地区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或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今年我国计划实施20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搬迁工作,促进脱贫解困。
这是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在会议上表示,当前我国有很多贫困人口居住的地方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或者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搞开发容易破坏生态环境。对于这两种情况,我国将搬迁1000万人。
据介绍,目前贫困人口搬迁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向县城和中心乡镇搬迁,这些地方有比较成熟的公共服务,便于贫困人口上学、就医、打工等;第二种是搬迁到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并盖好保障房,每家保证一人以上通过培训能够就业;第三种是仍然在当地,但搬到离公路或水源近的地方,就地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刘永富表示,今年是这项大规模搬迁行动的起步之年,计划搬迁200万人以上,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提升。相比以前的贫困人口搬迁工作,今后将加大投入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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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如此评价不全面,未进行专项评估
近日有媒体报道,从2013年开始,江苏大学尝试每年以手机消费调查的方式对贫困生库学生进行资格再认定。考虑到毕业生正处于找工作阶段,调查对象面向非毕业班贫困生。对月消费100~150元的学生,学校建议采取降级处理;对月消费超过150元的学生,则建议取消贫困生资格。
对此,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5月10日回应称,这个做法是群众自发的,第一次听说,没有进行专项评估。“即使是到了贫困地区,中国的手机互联网发展太快,贫困人口基本上都用,所以贫困大学生打电话花多少钱,用这个办法评价是不是脱贫不能说不好,但不一定全面。”刘永富指出。
刘永富认为,作为民间的一种说法、一种调查,这应该是允许的,但是要有全面综合标准。“我们现在对脱困户脱贫评价的办法是综合标准,基层要掌握,收入必须达到2855元,没有达到肯定是贫困户,达到了有可能还是贫困户。”
“比如你们家小孩没接受义务教育,就不能算脱贫;家里有病人看不起病,也不能算脱贫;房子不安全,这都不能算脱贫。”刘永富说。(中 新)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