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余元让救助对象重拾温暖

02.12.2015  09:39

  广西检察网12月2日讯(通讯员黄思政    廖维玉)“检察院解决我的燃眉之急,太谢谢了!”12月1日,  全州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发放仪式,将5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一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被害人手中。 

  为扩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范围,将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该院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移送机制,由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在办案中主动告知,并根据案件情况建议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或其近亲属提出救助申请,或依职权主动、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办理,确保救助工作无遗漏,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准性。 

  同时,该院对外依托法制宣传平台,通过面对面讲授、派发宣传、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资源等方式,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详细解读国家司法救助对象、方式、标准、程序等,告知群众到控申部门申请,让群众知道怎么才能申请、如何申请,保证可操作性。 

  “通过阅读检察院的官方微信,知道了检察院还有国家司法救助这个职能,俺来看看俺是否条件。”通过立体式的宣传,该院的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已经让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知晓。 

  据悉,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人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余万元,在实施经济救助的同时,该院还通过相关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21人的入学、就业、医疗、住房难题,并同步开展了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服务,真正让国家司法救助让受救助对象重拾温暖。 

  (作者单位:全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