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村和绿留村:改革春风带来新的变迁
40年前,改革开放的春风从农村起步,向城市延伸,家庭承包责任制、农民工进城等新事物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乘着这股春风,我市农村凝聚起最广泛的共识,激发出广大农民的活力,邕城大地万物复苏、生机勃发,农业发展发生根本性的巨变。
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
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街道办万秀村村支书黄轲是改革开放的亲历者之一,他说:“我们村在宋代建村,改革开放40年村里发生的变化比过去几百年都要大。现在我们这一代已经从农民逐步市民化,回想起来觉得不敢想象。”
1979年,南宁市郊区一部分生产队实行包工到组,联系产量,超产奖励,或专业承包。万秀大队(现万秀村)就是当时第一批进行包工到组的生产队。“改革开放前,每年政府都会给生产队下达生产任务,种什么种多少都是上面说了算,产品统一收购,大家吃大锅饭,干活赚工分,日子过得紧巴巴。改革开放后,大家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种什么看市场,什么赚钱种什么。大家干活热火朝天,自己种、自己收、自己卖,只要人勤快,日子就能红火起来。”黄轲回忆着说。
据市农委档案显示,万秀大队各生产队推行包工包产到组、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责任制后,1979年生产总收入比1978年增长57.89%。
“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黄轲说,在1978年,如果一个家庭有七八个主要劳动力,按照集体所有制的工分分配制度,家庭年收入最高的也仅在1000元以内,但在1982年,村里就出了第一个万元户。
改革开放让黄轲一家的生活实现了质的飞跃,1981年夫妻俩依靠分配到户的田地自产自销蔬菜,黄轲利用闲暇时间到村办工厂兼职或到建筑工地打工,后来夫妻二人经营了一家小卖部,奋斗10年后住进了三层楼房。
市农委档案显示,在实行包工到组后,我市林业、畜牧业和乡镇企业推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春耕前,南宁市全部建立形式上的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改革推动农产品流通
如今,在南宁的市场上,可找到来自区内外和国外的农产品,品种众多,琳琅满目,而南宁的农产品也走向全国、走出国门。改革开放带来的逐步放开的农产品价格,打开了市场。
在改革开放前,万秀大队的劳动力除极少数在乡村企业及村上从事医务、幼托工作外,95%左右的劳动力都从事农、牧、渔业生产。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万秀村也发生了巨变。
黄轲说,1987年,万秀村六组(当时叫第六农经社)利用土地基金投资257万元建设较大型的北湖农贸市场及旅社,市场经营范围涵盖了农副产品、糖、烟、酒、肉类、小百货、日杂用品等,对鼓励农民开拓经营门路、增加收入、活跃农贸市场和商品交流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前,种植的农产品都是供销社收购。后来有了市场,我们村有的人承包土地搞种养,有的人专门负责卖菜,还有的人经商,大家都把心思从种养放到搞农产品经营上,日子越过越红火。”
随着南宁城市的发展,如今的万秀村已融入城市中。黄轲坦言,现在村民和市民的生活没什么区别,村民靠着村集体三产分红、房屋出租和自己的奋斗,年收入不低于市民人均年收入。
改革促农业结构调整
“以前我们只知道种水稻,而现在村里有嘉宝果、神秘果、柑橘等特色水果,还有家禽、淡水鱼和孔雀等新养殖项目,九品香水莲每到花期都吸引了大批游客前来赏花。现在村里外出打工的人基本都回来了。”宾阳县绿留村村长卢显光说,绿留村的农业结构调整,正是得益于农业改革成果之一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
改革开放后,我市从本地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出发,鼓励农民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实行农林牧渔和农工商综合经营并举。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市农村产业结构有了极大调整,农村经济开始走向农林牧渔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道路。
近年来,南宁农业改革更是坚持在特色和质量上做文章,实施“10+3”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打造和提升了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积极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推进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实现农民增收。
2017年,我市创建区市县乡四级示范区169个,新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8个,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西乡塘区“美丽南方”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入选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515元,同比增长9.8%,农村居民收入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
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经过改革,我市农业构筑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框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给农村带来了历史性变化。
●南宁市农村发展足迹(节选)
1980年10月
市农办党委召开会议全面贯彻中央农村改革精神,之后南宁市郊各队逐步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到1982年,以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取代原先集中统一的经营管理体制,并逐步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双向承包体制发展。
1983年
农村取消了生产队,设立了乡政府、村民委员会两级管理机构,完成了政经分离的改革,这是南宁自实现农业合作化以来一次最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
1995年
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即将到期,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南宁市全面部署该项工作,土地延包政策的出台和延包合同的签订使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越发高涨。
2000年起
南宁市分别在武鸣伊岭和城东、邕宁河洲和佳棉、永新区的丰平建设五大现代农业示范园。
2004年
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南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009年
南宁市出台《南宁市香蕉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并于2013年制定实施《南宁市特色水果“一中心两板块”产业发展五年规划》,构建以做强香蕉产业为中心,突出抓好火龙果、柑橘两个板块的产业结构新格局。
2013年5月
南宁市启动“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随后出台《“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